教育部2006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五
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2006-04-25
教育部日前发文要求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从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学生本人的就业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开设专业和培训项目。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对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时间必须在一年或一年以上,其中顶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期满或者修满学分,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对于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可以根据特定专业内容和学生具体情况宜长则长,宜短则短,培训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者,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要采取更加宽松、灵活的招生政策,可放宽年龄限制,取消应往届等方面的区别,简化招生入学手续。允许学校以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为依据,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生,跨省招生。加强对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